关于人力成本比例,不同的企业可能有不同的答案。对于部分初创公司,建议选择不超过3%的人力成本支出较小的企业作为人力成本支出对象。因为对于初创公司来说,人力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太大,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和降低经营成本。而根据国家统计局2023年12月发布的《2018年全国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显示,2018年全国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人均工资为5974元。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30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7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员工实际薪酬,采取工资薪金所得加计扣除政策。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工资薪金,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和扣除。第二款规定:个人从集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取得的合理奖金,不属于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应扣除项目范围,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此, A公司的员工工资薪金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为20%,那么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6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在国税发[1998]307号中给出了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条件、对象和标准,而实际执行中未将人员工资薪金、福利费纳入其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307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为本地区城镇单位和居民天下企业提供职工工资、薪金、福利等服务以及与职工相关的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1号)第三款规定:“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以及年(季)度限额以上且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一股东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如果股东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担任董事、监事、经理,如果股东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可以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并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员工与股东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股东之间也可以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然,如果其他股东无法行使相关权利,则股东也不能随意改变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资格。
3、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在公司章程中对自己作为该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进行了规定。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股东在公司章程中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应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以保护自己作为该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设立后,股东要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进行明确的限定。股东有权依法对该公司经营管理并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例如股东可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
4、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初创科技创新企业而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或由政府予以补贴。
初创科技创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贷款,贴息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给予最高不超过当年贴息总额的30%。科技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贴息比例不超过60%。在2017年底前出台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措施后,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和融资租赁服务。地方政府或将根据其实际服务规模予以一定比例的补贴。
5、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税易贷”平台发布的《非住宅租赁融资风险提示书》显示,“对提供小额贷款支持的非工业企业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借款主体而言,非住宅企业应尽量通过银行借款或民间借贷等方式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同时,对提供此类金融产品的借款主体而言,应通过规范租赁行为的方式规避租金支付风险。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风险管理要求,在信贷业务中对可能存在的资金流向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范风险。”而目前并没有针对商业不动产租赁这一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发布,所以商业不动产租赁在业务流程中仍需注意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