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众所周知,基地的员工工资占到企业总成本的10%-15%左右,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但由于目前员工人数有限,加之国家对“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定位不明确,缺乏相关的培训扶持,以及用工成本上升较快等诸多原因;导致部分企业员工工资待遇低,导致不少企业倒闭。因此,对“新型职业农民”从业人员进行社会保险补贴和劳动保护政策扶持(比如降低社保标准、养老保险等),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各地“新型职业农民”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实践情况,为广大新型职业农民进入农业基地提供借鉴和参考。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群体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探索适合行业特点与需要的劳动保障制度建设、人员激励机制等内容和实施路径。

一、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相关政策

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84号),明确提出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这就为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2015年12月,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的通知》(农办种[2015]165号)决定在全国推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2016年1月17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6〕65号)提出实施贫困村带头人、贫困户中的农业实用人才培训计划。2016年5月20日,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6〕151号)从各地相关政策来看,通过对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贫困劳动力进行培训等方式,为他们提供稳定、持续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渠道,提升其综合素质。而对新型职业农民在保险方面给予扶持力度则显得尤为重要或者说尤为迫切。

二、人力成本分析

1、员工工资:“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生产基地的主力军,承担着大量的生产任务,需要基地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如:技术员、管理人员等。由于“新型职业农民”具有专业性强、门槛高等特点,农业基地普遍面临高工资薪酬难留住人才的问题。2、劳务用工:“新型职业农民”可以从事农业生产服务,需要提供高工资报酬。如:蔬菜种植、水果种植等服务人员;如:厨师、服务员等;机械设备操作工;水果蔬菜种植技术人员等;种植工人在不同岗位上从事不同工作。

三、社会保险补贴及劳动保护经验总结

目前,对于农业基地而言,大多数企业并没有真正按照《劳动法》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与劳动者的意思就是,劳动者的利益受到了保障。从这个角度来讲,《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是很好的。但从实践来看,这一制度在执行中常常遭遇到许多难题。为此,我们有必要对一些“新型职业农业基地”的社保补贴以及劳动保护政策进行经验总结。

四、结论

“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定位:一是在传统农业生产过程中,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二是拥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较强的职业技能、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三是具备较高的劳动技能和较强的劳动生产率。四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型职业化”经营模式对国家和地方农业政策有着重大意义:一是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对我国未来农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二是可以为新型现代职业农民提供专业培训及创业扶持;三是通过实施现代农业保险制度能有效保障其劳动安全与健康;四是通过建立职业群体养老保险体系可有效减轻养老保险缴费压力。从目前情况来看,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路径是可行的。但目前由于各地政策执行不一、不同地区实施情况不一、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政策的执行效果。建议各地区应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特点及需要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新型职业农民”事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