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员工工资时,除必要的工资薪金支出外,企业还应将工资、奖金等计入员工薪酬成本。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2号)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职工薪酬,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一)员工个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实际发生的劳务报酬;(二)通过向本单位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三)为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职工教育、培训等提供服务取得的所得;(四)其他符合规定的合理费用。具体来看,如果计算公式中有提成部分是不计入工资薪金费用扣除范围。
1、企业员工发生的劳务报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职工个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实际发生的劳务报酬(包括个人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所实际发生的费用),除不可抗力外,职工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而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支付经济补偿外,应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该行为发生在本单位年度终了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全年收入总额-劳务报酬数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不征税事项: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作为职工工资薪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缴。
2、通过向本单位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企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应当作为其工资、薪金支出进行核算。企业采用“工资、薪金直接计入”和“劳务派遣费用计入”两种方式用工的,以实际发生的直接工资薪金支出计入“工资薪金”。此外在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还可能存在职工为其他员工支付工资薪金不计入“工资薪金”现象,即虽然未发生直接工资薪金支出但存在提成等现象。在具体的处理过程中:(1)员工工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工资薪金管理办法〉和〈关于个人工资薪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函〔2009〕751号)等文件,规定以职工工资薪金支付给个人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劳务派遣公司、接受补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合理劳务费用属于员工个人工资薪金支出,可按20%确定职工工资基数。对个人工资薪金可以在一定标准内税前全额抵扣。
3、为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职工教育、培训等提供服务取得的所得;
一般情况下,企业员工培训活动也被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但职工教育、培训是否属于提供服务,则存在一定的争议。对此,企业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为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等的服务取得的所得。但有两种情况需要区分:一是为他人提供帮助取得所得;二是个人从自己提供的帮助中受益或者被无偿受赠所获得的利益。两种情况下如何扣除是否合理和相关服务金额能否与当期薪酬一并扣除需要明确是否可扣除,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对此也进行了明确。对于这两种情况均有涉及该如何扣除,即以员工是否从自己提供的帮助中受益或者被无偿受赠所获得利益为标准进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可以扣除这两部分内容的。
4、其他符合规定的合理费用
企业为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职工教育、培训等提供服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费用化的工资,可以不扣除,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当作为企业收入总额进行计算。为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职工教育、培训提供服务取得的所得,包括提供劳务收到的报酬和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务收到的报酬;其他单位接受经营租赁公司的管理或经营业务取得的价款超过其净资产5%的部分;企业向本单位职工支付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企业以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作价出资并按协议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投资收益;其他符合规定合理扣除标准的支出。如果是按照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范围进行计算则不属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范围,如果不属于合理范围但实际发生成本明显偏低则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扣缴义务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工资、薪金核算中存在提成部分也不可以作为工资性收入计入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受工资薪金税率影响而税前扣除。
5、其他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
企业不应向职工发放的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计算员工税前工资薪金时如何计算人工成本,主要取决于单位和个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相关条款。因此,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在计算个人所得时应将员工工资、奖金计入员工的工资薪金。除此之外,其他符合规定的合理费用,包括:为了履行合同或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发生的支出;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向员工支付的各类津贴补助;企业向员工支付的以工资、奖金为主的各种奖金、津贴。但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个人在工作期间实际发生各项劳动费用且未计入其他应付款的,不能从工资薪金中扣除。因此,虽然“劳务报酬”可以在工资薪金中一次性支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但应将属于其范围内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另行约定费用扣除方式,或为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支出或其他形式的劳务报酬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