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财务会计中,有一个科目叫做“人力成本”。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的科目。如果你想了解人力成本的时候,应该都知道它是存在的吧。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如何去对它进行准确的核算呢?这就需要对它进行了解了。人力成本的构成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以及企业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等。其中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保险等与工作直接相关的费用,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力成本。如果我们有了上面这些内容,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进行核销了。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应当将成本项目和金额合计情况,按规定填写《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机关对年度终了时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项目,以及已按月(季)度预缴税款的项目不得核定扣除。但是,对于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项目可以在发生汇算清缴时,依据国税函[2009]3号、地税函[2009]5号等有关规定,重新开具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关凭证。这里所说的“补办临时税务登记”,是指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临时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如果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实际情况无法正常缴纳税款,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办理纳税登记且经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后拒不改正的情形下才允许解除补办临时税务登记。对逾期未补办或未按规定解除临时纳税手续而擅自延长时限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并公告。因此在核销人力成本的时候,是需要先要判断出人力成本应该如何核销、核算等方面要注意什么内容。

二、从《税前扣除凭证》中可以看出,企业对于成本费用核销的范围一般是比较宽泛的。

比如说:因自然灾害、战争、暴动等导致财产损失,需要进行补偿、抚恤和救助;因生产经营需要对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及其他费用进行调剂用于弥补生产经营损失等情况;因公司发展需要而调整的员工工作安排和薪酬福利;因企业发展需要,应计入管理费用的特殊支出;因财务状况恶化而造成账务处理出现困难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管理上出现严重困难的单位和个人等等。所以说: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人力成本核销的范围。对于管理费用这个科目来说,是属于管理成本的一种重要用途。如果管理费用过多的话,也就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负担。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定要加强对其管理费用支出控制。

三、一般在年度终了后,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发生额来确认人工成本的余额。

比如,年度终了后,该企业因进行了一次重大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及为职工缴纳了部分社保等,导致职工人数下降到了15人以内,则可以确认相应的人工成本余额。而当该企业发生大额支出时,需要对该项支出进行专门的核算。例如,需要对本单位发生的各项业务支出进行分析;需要对本单位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进行测算;需要对职工增加工资的原因进行分析;需要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费用的核算;需要对工资总额进行调整等都是可以进行操作的。以上就是关于人力成本核销处理的相关内容了。如果大家有什么其他想法或建议欢迎在评论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