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开发成本是指企业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所支出的费用,是整个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成本中最重要的部分。人力开发成本费用按其使用价值包括:(1)员工技能、素质和潜力等技能水平开发费用;(2)使用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员工开发费用;(3)所提供服务的劳动力开发投入。人力开发成本管理工作有两个基本环节:一是制定合理的福利待遇;二是招聘合适人才。由于目前劳动力资源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因此制定合理规则,建立激励机制非常重要。首先要根据需要对工资总额进行核算。

(1)工资总额=(工资总额-个人工资总额)×10%

(2)其他收入项目核算。工资总额包括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艰苦地区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此外,还有员工保险费、津贴和补贴、加班费、高温津贴等福利待遇。个人应缴纳费用是指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支付给个人的各种福利待遇支出和其他各项费用支出。例如公司发放给员工工资中的福利费总额以及奖金数额。

(2)在计算的基础上,将员工的工资总额与其应发津贴进行比较,然后确定员工应发奖金和增加员工工资的比例

(3)将绩效指标与员工绩效相结合,制定相应的薪酬激励计划。工资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企业发放给员工福利费用的总称。如: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日、婚假日期、产假、探亲路费等。除此之外,还包括对其配偶的经济补偿,如抚恤金、婚庆补贴等。因此,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应工资待遇和福利政策必须以建立员工满意度为出发点。由于对人员工资和福利政策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因此在制定有关成本核算规定时并不能一概而论,而是应具体分析,因人制宜。

(3)职工福利成本=员工福利支出总额+职工福利费开支总额-福利支出利息和费用开支;

(4)劳务派遣费用:=劳务派遣工资总额-实际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基本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的基本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在用工前向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基本劳务派遣用工服务,其服务收入在本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内据实扣除。根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不超过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和“其他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所得。因此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培养人才。公司应对其给予必要的薪酬津贴和奖金补贴。通常在正常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应并入当期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计算纳税申报;企业也可以根据相关标准计提福利费等费用。其中用于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直接计入“成本”科目核算。

(4)当存在较大差异时,可将应发津补贴、福利费等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企业还应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实际贡献等因素,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必要时,可将补充医疗保险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此外,企业还要根据需要将其他福利待遇列入职工基本生活和福利补贴项目。其次是制定职工薪酬,是指为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全体职工特别是技术和管理人员在工作岗位上所进行的直接和间接的收入增加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为实现这些人员在工作岗位上所做出的贡献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劳动法》第六条规定,用工单位不得自行确定工资总额或者浮动工资,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与劳动者解约。企业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其享受的各种待遇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属于人力开发成本管理范畴。因此企业在编制薪酬时应合理地确定和调整薪酬的结构和水平,并加强对薪酬成本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