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将销售收入的10%作为毛利加入成本。比如某零售企业,以租金100万元的价格,将门店装修一新,购置了10台电脑设备,其中1台使用自有设备,其余6台由租赁公司提供。房租和人力成本就是销售收入的40%。但对实际利润中的10%部分却没有相关规定。
一、租赁合同
企业租赁合同是双方签订的,且都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房屋价格、租赁期、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要素,并且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房屋价款与租赁期,则租赁公司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也不能抵扣增值税税款。如果合同中明确房屋租金,则可以直接计入企业当期利润。
二、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
折旧是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所采用的一种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规定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计算方法如下:单位设备折旧金额=新购置机械金额-旧设备的估计净残值-估计的总资产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此外,由于固定资产是一个不断发生资本形态变化的过程,不同型号、颜色的固定资产其单位面积所能达到资产实物重量和技术水平的程度也不相同。因此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充分考虑到各个型号固定资产所处不同阶段所耗费原材料、零部件和人工数量、质量等因素对其未来单位面积所产生的影响。
三、劳务费用确认
劳务费用主要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补贴、法定休假以及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费用,通常被理解为职工薪酬,也可以理解为企业为职工提供福利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企业所得税对劳务费用会计处理原则有所区别,对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如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奖金、补贴),也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的劳务费用可视同销售,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认为销售费用;对于属于职工福利费性质(如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可视同销售,并在发生时,在相关税费中列支;对于属于职工福利费性质(如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可将其确认为业务活动费,计入企业收入,并按规定在有关税费中列支。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对于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劳务费用通常应作为管理成本对待。
四、税收优惠
目前,国家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三条第(一)项,是指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及与该居民企业相关的政府补助支出依法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且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企业与居民企业之间发生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范围,应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而取得相关股份计入股权激励成本而增加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股权激励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纳税调整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所得为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后的余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包括:(一)职工福利费;(二)工资薪金;(三)商品、货物运输佣金;(四)劳动保护费用;(五)为职工支付的住房租金;(六)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七)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九)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外币支付的费用;(十)办理职工大会、工会有关手续而发生的差旅费;(十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用于职工福利及其它费用;(十二)法律规定必须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其他各项费用)。上述情况下,企业有义务扣除一定比例作为成本计入利润表中。如果扣除不适当或不合理,应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企业应以扣除成本后的利润为基础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注:对于有纳税调整的风险,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