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协会是一个准社会组织,是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自愿结成的合作共同体,但不是物业公司。”这是近日业主对我省物业协会的普遍观点。物业协会工作人员也表示,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协会要把会员服务好,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好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好相关工作。业主和物业企业间不能仅仅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而是应该相互理解,互惠互利。而不是一厢情愿地把协会当成一个经济实体来经营。”这句话道出了很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们共同面临的困境。如何破局?物业协会作为企业与物业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它以中立的立场来提供“服务”,其会员都需要缴纳会费。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也需要一笔会费才能完成日常工作。这些都是物业协会能做好的吗?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1对会费有误解

对于物业协会的做法,部分业主有不同的看法。有业主表示,物业服务收费有很多项目,很多物业协会都会收取会员们的会费,但是业主们对物业服务行业中收取的钱却存在误解。“物业协会是个准社会组织,而不是物业公司和其它经济实体,这不是业主和企业的关系而是利益共同体,这样就会出现物业不满意和不配合的情况了,这时候再通过协商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就变得很难了”。某小区的住户陈先生认为:“业主缴纳维修基金、停车费等费用的来源是他们缴纳的‘会费’,现在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一笔钱,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业主表示:“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通过协商对物业企业和业主都有好处,但要让这些钱发挥应有的作用才是最关键的”。还有业主认为:“作为一个业主就应该享有知情权等权利。”而物业协会方面则希望能够尽快将各项服务落到实处。

2部分业主不缴纳会费

一位在西安市居住的业主告诉记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交纳一笔会费,每个月按50元的标准缴纳费用,由协会负责发放到每个会员手中。“但是有一部分会员只交了会费,却没有按时缴纳物业服务收费、维修基金、日常运营费用等。”据西安市物业协会工作人员介绍,自2010年起,西安开始执行新会费标准,从原来每年200元调整为120元/平方米=50元。很多物业服务企业想要提高管理水平都是选择的办法——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业主提供服务上。这就导致了部分物业协会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有心无力。“由于没有执法权,一些违规的协会成员或相关人员甚至通过收垃圾钱、占用公共资源等非法行为来获利。”小区业主杨先生说。业主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他们也无法阻止这类行为——有些是被小区业主抵制的,这也导致会费不能按时缴纳而被拒绝入库协会的现象屡见不鲜!

3解决方法

采访中,一些市民建议,可以考虑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而物业协会也可以起到类似的作用。“现在很多小区业委会成立还很难,还没形成一个组织结构,一个业委会是多少个人组成的,业主是几个人组成的,也不知道多少人支持。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成立一个专门的组织。”市民刘先生认为,小区成立业委会的过程是漫长的事情也是很有必要的事儿。“前期的准备很重要,需要组织一些人去做这件事”。而且在业主中也有着不一样的声音,所以业主们愿意支持成立业委会,而作为业委会的候选人之一(或者业委会副主任)和普通的业主一样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也会按照法律法规缴纳相关费用。同时他们也提出一个建议,业委会应该建立一些规范、标准、运行机制等。从这个角度上说,只要能把事情做好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