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生产经营中,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许多工种的生产任务越来越重,劳动力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工资关系又分为工资与利润之别,二者在性质和功能上都有明显的区别。下面,我就结合企业人力成本工资关系方面相关知识,对工资与利润的关系进行简要分析。工资与利润是一个相对概念,它可以作为一个客观存在。

一、工资与利润的定义

工资与利润是两个概念,两者都是以劳动力作为劳动成果而计算的生产价格,二者具有不同的形式。在现实中,存在两种不同形式的工资,即以工资形式确定劳动者工资总额(也就是劳动者的实际支付的工资形式。以工资形式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既是经济学上关于工资总额定义的问题,也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限制等各种因素对劳动者劳动成果造成影响或限制措施的法律形式。在当今中国经济发展形势下,我国劳动收入增长迅速,但由于收入分配不合理以及劳动领域存在着不合理、不公平等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某些特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程度上的报酬(通常称为“薪金”)就是收入。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我国劳动报酬结构决定部分劳动者报酬比例过低所致(按经济学理论分析计算后一般为10%~15%)但也有一些劳动者工资较高者可达到20%或30%以上(个别劳动者更高)。

二、工资中的收入和利润的构成

企业员工的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和奖金收入。前者是在原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后者是企业对员工进行物质奖励时的额外奖励。比如对于员工提出加薪的要求,对符合“年终奖”标准的,将给予一定现金奖励。奖金中既有对员工完成本单位生产任务量所支付者,也有对未完成任务者所支付者。同时奖金还包括与工资有关的其他物质报酬(如奖金、补贴等)。

三、企业薪酬体系中劳动者收入总额,也就是在不同员工身上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总和。

而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成本管理模式和劳动方式的差异。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劳动生产率等于全部工资额除以全部劳动者数),人工成本就会相对低;而劳动生产率低又使得劳动生产率低而工资又少,因而企业的工资水平相对就低。因此,劳动力市场上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成本和劳动强度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劳动力市场存在着收入分配不均的现象,这是由劳动者自身以及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不平等所造成。另外,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和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工资结构存在问题也会越来越突出。例如:单位薪酬总额结构不合理、产品成本偏高、劳动用工规模过大等。

四、企业支付工资要付出一定成本,工资和利润属于间接劳动者工资,企业可以不支付。

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原因有很多,从劳动法角度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构成,因此,劳动者在工资中应该是获得工资报酬数额,而非企业所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数额。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数额是基于企业支付给劳动者所承担的岗位工资和福利待遇水平等实际劳动者劳动报酬。根据我国《劳动法》第42条规定国家对特殊岗位实行特殊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