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及各种支出。生产车间人力成本是指企业按生产计划在一个时期内所发生的成本。它的计算公式为:人力成本=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生产(车间)设备费+劳动时间+福利费+行政、保险等费用。劳动法中对各作业环节中的劳动者人数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根据各劳动环节的性质和规模,劳动法对劳动者人数没有做出明确规范,并且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应占当期产值和销售收入的1/2以上,所以应该把劳动法所制定费用作为工资总额计算条件。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中公布的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基础制定工资总额计件标准也可以,但是目前我国一般都采用固定工资作为支付报酬的基础奖金进行计算。
1.按照行业性质不同,适用不同的计算公式。
例如,建筑行业包括工队工资总额计件标准可以用劳动法规定的建筑工人的年平均工资来计算:建筑行业中的人工成本=建筑工人工资总额×人工费、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系数等。工程单位的实际成本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机械制造业则主要以工时折算为标准进行计件计价。因此,如果企业有固定的生产车间作业工人的总人数为100人的话,该单位的年度人工成本=(100-100)×100+100=253.15元。
2.以劳动法规定的员工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确定工人月收入标准。
具体操作方法是:将计算工资的基数与工资总额相比较,再乘以固定奖金率。如果一年中只有一个人的月平均工资高于这个基数(一般按2倍以上计算),则按此基数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作为计算基数进行计算。对于计算工资金额超过月均数10%的,计算基数不合理;平均薪酬按企业平均比例计算,如企业实际支付标准高于上述基数。又可以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这种计算方法使计算结果更加合理。即平均每一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社会劳动力平均工资÷2)×10÷12-10该数据为2006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五项工资)。平均工资每增加一个月工资后按计算结果增加1%计提劳动强度津贴(含加班费)和各种奖金。另外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或日平均延长小时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工人实行年休假制度,按规定办理工龄工资证;不享受企业年金和补充养老保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代扣代缴等福利待遇或缴纳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依法参加失业,并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4.根据工资总额计件给员工支付各项费用(包括职工福利与社会保险等费用)时,应扣除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个人负担部分。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含福利费),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少于当地名义缴费基数。按社会保险缴存地确定计件工资、奖金系数的最大值可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300%计算;低于计件工资基数时按80%计算。在计算职工月平均人工成本时,考虑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和企业安全卫生条件对工人增加福利费、工伤保险费等项目进行测算而确定。但由于我国目前劳动者经济报酬实行按劳分配和
3.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个人福利体系,所以除了应按《企业职工年老体弱办法》为基本标准计算之外,还要考虑社会福利和其他社会保障等内容。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职工平均工资在前一个月已经增长,但是也有部分地区仍然没有调整工资总额计发标准或者以其他形式发放。另外,为了防止企业利用税收抵免手段减少工资或奖金支出,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在计算职工工资总额时应当予以扣除。以上部分也可视为福利费用,但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期间遭受工伤、生育或者死亡时,其亲属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对被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义务。职工提前退休或者死亡时,依照有关规定发给抚恤金、救济金或者医疗补助金;劳动报酬;养老保险待遇执行期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能支付劳动报酬的,终止劳动合同。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企业发放给职工的福利费、救济费、抚恤金、福利费和工伤保险费支出等费用要在计发工资时一并纳入成本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