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都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那就是薪酬结构的不合理。工资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往往很低,甚至低于成本费用,而实际到手的收入又不能全部用于弥补企业支出。例如:假设员工工资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为60%~70%,工资就占了工资总额部分的50%以上。如果低于30%的标准就属于不合理;超过这个比例就属于违法发放了工资待遇。因此,目前大部分企业都采用计件工资方式支付员工工资。然而企业要计算企业成本时必然要将该部分成本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之内,如果企业没有注意到上述情况的话,那企业是不会有什么收入能够得到税务上允许的。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资总额的确定

所谓工资总额,就是各单位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的全部劳动报酬。例如:某家公司是一家生产加工制造型的企业,为激励员工生产经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内制定了全年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的具体要求,在确定全年生产成本和费用后,将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作为当年的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项目,其基本原则是扣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已经发生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工资、薪金支出在纳税时按“工资、薪金项目”扣除后计算纳税所得额。

二、如何确定公司人力成本

确定公司人力成本最直接可行的方法就是通过对劳动合同的分析来确定,这需要人力部门和财务部门做大量的劳动合同分析和劳动成本测算。同时,根据不同的岗位来确定不同的人员和薪酬待遇,同时,通过测算劳动成本来确定薪酬待遇。由于对劳动成本的分析可以确定成本构成的具体情况,因此在确定公司人力成本时最好采用以下几种方法:通过计算公式可知,工资总额×劳动生产率×员工人数+工资总额×员工平均薪酬+固定成本=劳动生产率×员工平均薪酬×固定成本-固定人工成本。

三、人力成本应如何确定?

由于人力成本是由人员费用、工资总额、间接费用构成的三位一体的结构。因此,无论对于一般企业还是小型微企,都要把员工个人的劳动所得以及其他的经营成果与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核算。这里所说的人工成本主要包括:(1)人工工资支出:这部分成本支出通常为工资总额的50%~80%;(2)劳务报酬支出:这部分成本支出一般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支出和其他工资总额支出。例如:公司与 A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约定 B公司为 A公司派遣员工。其中:人员工资为50万元。由于 B公司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因此应当根据该合同约定其收取的费用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本费用核算。

四、企业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规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缴,可以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当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之日起30日内办理。

五、企业应当在什么时候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以下简称税率表)。其计算方法是:(1)工资、薪金所得,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计税;(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及为他人经营提供劳务所得,适用减除费用12%的标准;(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的所得,以承包承租业务所得计税。在综合征税范围内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纳税人只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次《汇算清缴表》,不影响以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报送。企业在经营期间发生上述问题的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应由企业自行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