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员工人数不断增加,人力成本也越来越高,员工福利保障和员工工伤保险已成为影响很多小型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现代企业用工模式的变化,部分企业甚至会通过雇佣关系来规避用工合规风险;在此情形下,一些中小微企业又面临招工难等问题。笔者在处理此类劳动纠纷时遇到的难题主要有以下几点:用工合规。用工合规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和结果。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双方需要依法履行相应各自义务。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所受权利、义务应当对等。不存在特殊劳动岗位,双方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以外另有约定或无过错均可依法主张权利。任何一方权利不得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方式及程序

企业要制定劳动合同的格式合同,以合法、规范的形式固定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每一项内容落实到实处,重点关注与劳动者签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个人相关信息的变更(如有无入职日期等);同时要注意,劳动者不得以“公司未通知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入职。并且对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提供身份证件供用人单位核对。当用人单位为多人且有多个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盖章时,应当对授权的责任人进行辨认。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形式确定后,员工将签字或者盖章提交给单位,但并不代表其具有签署该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有在劳动者签字或盖章后,其合法有效;否则该劳动合同便失去法律效力。签订时要确保合同中含有以下条款:用人单位同意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后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享有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保护办法等。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同时需注意员工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对所签订的协议内容清楚且一致拥护和认可。

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用人单位出现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时,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赔偿等。员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一般企业不愿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一般会与员工签署赔偿协议,要求员工为企业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员工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后遭受工伤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均由企业支付,这也是企业向员工索要赔偿的主要原因。而现实中,工伤保险待遇并不能完全覆盖员工的损失。同时工伤保险是由社会保险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给被保险人并且不得拒绝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缴纳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可以享受以下福利: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生活补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劳动者享受因工伤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五十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为人民币12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人民币50000元;丧葬补助金为人民币50000元;抚恤金为人民币50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为人民币12000元;供养到去世为止。

三、企业用工合规问题产生的原因

企业合规制度体系不健全。部分用人单位对于合规制度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规章制度不健全是企业合规机制不健全的表现。合规制度不健全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内部不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对企业制度不熟悉,且企业自身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是导致企业合规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其原因在于传统用工模式中“企业员工”与“员工”之间存在不平等,并将其作为用工合规的主要原因存在。这类不平等用工关系主要存在于用工主体类型的企业中;在员工培训过程中可能存在培训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培训内容未经过培训人员同意而擅自离职;或者以个人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被认定为自动离职等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