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朋友咨询劳务派遣如何抵扣增值税?我们就以以下两个问题给大家分析一下:员工个人的薪酬是多少?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了多久了?公司在进行薪酬发放时是否有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薪酬是多少?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可以将其员工全部或部分由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个人,而不能向派遣员工直接发放工资和福利。例如:甲企业某员工为公司员工,月工资为10000元(按月计税),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4号规定,个人支付给派遣员工的薪酬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个人支付给公司员工的月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4号规定计算。该员工实际支付薪酬不超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4号规定,属于劳务派遣业务的收入可以抵扣增值税。

二、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了多久了,公司是否有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根据《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改为扣缴自然人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58号):劳务派遣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其中包括了工资、薪税和相关税费的减免。上述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费用、继续教育支出和赡养老人支出等内容。如果企业不能提供员工在职期间享受过个人所得税相关福利待遇的证据,比如: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将职工转介给其他用人单位后,根据社保缴费基数确定是否计算缴纳了个税。这是错误的,无论对于公司还是员工,都不是一个错误的理解!

三、公司发放薪酬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本法所称公民的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和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四条:本法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报酬,劳务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经营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也就是说,公司发放薪酬时,应当以个税税率表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为基数,按照3%至35%的比例确定其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并向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情况表。

四、人力成本如何核算及处理呢?

人力成本的核算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薪酬、派遣员工、劳务派遣用工。薪酬核算的主要是向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和福利;派遣员工是直接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向派遣公司支付遣散费、劳务报酬;劳务派遣用工包括一般劳务派遣、临时劳务派遣和长期劳务派遣等。通常用工单位对用工人数和成本有较明确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属于人力成本核算范围,可以直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属于直接计入成本费用范围,可以扣除相关税费;如果属于长期劳务派遣,可以按照一般劳务派遣模式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