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全国疫情的缓解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随着企业复工复产逐渐步入正轨。而企业用工需求随之增加。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将面临较大的用工成本压力和工作风险。2023年1月至3月的工资总额占工资支付总额的比重超过35%;到了4月开始,工资总额占就业人员总数(6400万)的比重接近60%;5月以后将大幅上升,6月底达到66%。其中由于收入下降而导致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从一季度开始企业都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员工收入不受影响。因此用工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针对企业用工成本带来的变化,4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免政策要继续实施,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失业保险费;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这一政策是为了缓解企业用工的压力,让员工能够更好地恢复工作能力。而在这一过程中,用人单位除了面临着薪酬上升和用工数量增加的双重压力外,员工薪酬福利的相应增加也将使用工成本进一步增加。根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所提供的数据:自2014年至2023年,我国 GDP增长率将达到2.6%;到2023年我国失业率将达到6.8%。若按照2023年国际失业率6.5%来计算的话,则2023年中国劳动力成本将增加约227亿美元。这意味着202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将同比下降3.2%。若再考虑出口带动以及部分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的影响,2023年中国失业率将上升至4.6%。由于目前各地仍处于复工复产阶段中,各地区为保证人员有序流动和防控疫情所采取的措施将影响到经济社会秩序。
二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鼓励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用足用好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负担;
阶段性减免国有大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失业保险缴费,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全国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确定,重点用于稳岗返还。从政策出台的背景来看,当前人力成本迅速上升,一方面是疫情导致的企业复工困难影响着劳动力供给;另一方面,今年以来全国出现部分地区“用工荒”现象;另外受疫情影响就业压力加大也对用工组织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此次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从政策层面向用工企业发出支持政策信号。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一方面,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较大的用工成本压力和工作风险;另一方面对于相关人员来说,收入可能有所下降、可能会导致工资水平上升。因此我们建议:一方面需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社保待遇有关规定要求以及个人权益的法律法规。
三是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的支持力度,为劳动者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就业机会;
要加强社会心理疏导,稳定劳动者预期。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一季度,我国 GDP同比下降6.7%。从3月开始,劳动成本的上升幅度已超过工资增长,这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给社会带来巨大压力。劳动成本主要包括:工资、福利、保险、培训等;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用工成本可能会有明显增加。
四是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为复工复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贷款。
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让利,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地区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应开辟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企业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将2023年中央财政赤字率3.6%与2023年持平、比2023年提高0.4%。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合理延期还本付息安排5次以上,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支持银行加大小微贷款投放力度。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支持。这一政策在当前既有“以贷养贷”、“大水漫灌”式资金投入策略下已经有所体现,但是针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为宽松的信贷政策对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信用状况差、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贵问题作用更为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