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人力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耗费的劳动费用,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投入劳动力的价值。人力成本包括三个部分: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工资总额根据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确定,通常包括工资增长率、个人工作时间和平均工作时间等;福利费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确定,一般包括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生育保险金;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确定。社会保险费率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也与劳动者劳动收入水平和职业稳定性息息相关。

一、计算依据

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则: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应遵循自愿原则。按照法律法规或企业自身状况,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是不是只需交一次社会保险呢?具体的缴费基数可在相关部门或企业网站查询。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企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承担参保和缴费责任,劳动者需要参加社会保险但没有用人单位同意或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时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书面文件。

二、计算公式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2%)×1%。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月平均工资×8%+累计缴费基数上下限。

三、计算方法

社会保险费率计算公式为: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劳动者工资总额×缴费系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或个人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为其劳动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上一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平均每周工作五天以上这一统计期间内平均工作年龄的平均值。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费用后可从其个人账户中支取。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当一个在职职工月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时为该职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费待遇;月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时为该职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费待遇;月工资高于社保缴费基数百分之五十时为该职工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月工资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百分之五十但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平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百分之五十且连续四个月(含)以上平均工资超过国家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百分之五十且连续四个月(含)以上平均工资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百分之五十且连续两个月(含)以上均为该职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计算结果与单位缴费比例(16%)的关系

单位缴费比例是社会保险缴费的最低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缴费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20%。各省份确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最低不低于12%的统一比例标准的时机不同,应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向社会公布。但是对于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而言,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普遍情况是:1、企业缴纳比例低于16%。2、企业对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付较低。3、社会保险费率有可能会上升到14%甚至更高。

五、计算方法调整时,应注意的问题

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应遵循“平稳过渡、逐步完善”的原则。调整后,费率一般不会超过调整前的水平。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或发展趋势趋缓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费率水平;对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趋缓的地区可以适当降低费率水平或调整费率标准。如有的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为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高劳动者福利水平和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可以采取提高费率的措施;而有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或经济发展趋缓,为了维持其社会保险费率一定时间的相对稳定和避免经济过热影响就业局势,可以采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或降低缴费标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