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企业的一项开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有很多的人力成本都是没有办法完全覆盖住的。那么你知道有哪些企业筹备期的人力成本吗?有哪些开支是不能公开对外公布或者不可以做纳税申报的呢?下面我就和大家来聊一下关于筹备期(一年)人力成本支出,包括了:员工工资、福利、社保支出:员工工资支出包括了劳动合同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基数及其调整机制;企业所需缴纳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一次性补偿以及职工在计算应退额时扣除。这些费用应该作为成本科目在税前扣除。当然也不排除有部分企业是作为工资项目来扣除这一部分,那么费用支出怎样处理呢?一起看看吧~

一、人力成本的计算方法

1、税前法:企业每年应向劳动关系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等,具体计算方法如下:2、税前扣除标准:按照规定标准的工资薪金所得或者社会保险缴纳的部分:3、个人负担部分:(1)已实行按月计税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4、个人所得税率:按月纳税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含下月)可享受20%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4、递延纳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三个月以内免费租金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超过三个月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选择在以后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5、其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第三条,企业发生的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3万元较大数额部分,按照所得60%在应税所得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被责令停业、关闭或者破产后又重新开业的,在停业连续三十日前向原核准机构缴纳缓冲期满后再次申请延期缴纳期间的保险费,其中处于不景气经营状态期满继续停业,连续90天以上或者被税务机关采取责令停业措施且未恢复营业的,准予办理注销登记;重新出现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领取失业金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和处罚。人力成本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并进行纳税调整,其中属于职工福利所支出则不能在税前扣除;但是在筹划期内可以按照财税[2015]91号文关于将员工劳动报酬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延长至年底执行期或者过渡期间结束等规定进行税收筹划。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以及与该劳务有关的所有收入应全额计入企业成本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的部分

二、员工福利及工伤的处理

员工福利包括:①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福利费(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生活补助、其他救济费);②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补充保险或工伤保险;③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未休年假工资、加班费、超产假工资以及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伤残津贴、生活补助费;支付伤残津贴和因公死亡津贴;支付医疗补助费;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上述费用支出可以作为营业外支出在计算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予以扣除。其中个人所得税应扣缴的税款以及政府给予纳税人的补贴;个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因工死亡同年内被鉴定为残疾的,在按照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生活补助费等待遇的同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个人因职业病导致伤残是属于工伤保险范畴内的工伤赔付费(包括用人单位垫付部分和职工个人负担部分)以及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企业还应按照规定向财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却未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报销的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取得被拆迁房屋补偿所发生的支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列支。

三、对一些特殊情形的处理

关于员工福利,如果是通过公司内部福利发放的方式,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作为企业成本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一次性补偿,如果是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9]38号)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则对于该部分费用不允许扣除。《国务院关于完善收入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5]8号)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支付给个人或机构用于员工工资支付的预提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提高员工薪酬或者福利待遇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或者决定。人力成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员工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公积金。因此,对于某些人力成本费用支出需要进行合理申报才可以税前扣除。

四、总结

上述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扣除,而且,费用的支出也会以发票为准。而员工的薪酬一般也就不需要做纳税申报。所以在筹备期没有达到工资总额,那么就需要向公司索要相关发票。对于一些没有办法提供发票的费用支出,应当以成本费用化的形式计入业务招待费或其他业务支出中列支。费用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支出了:工资、奖金、年终加薪。除了以上的这些支出外还会出现一些报销与实际不符的支出。例如:如:员工探亲假支出以及企业对在岗人员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支出等。因此对于筹备期人力成本支出不可以计入成本以上就是公司筹办期职工薪酬支出在国家允许范围内能够获得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