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几个关于年薪60万的案例,发现大部分都是由两部分组成,一类是拿到手没几个月就跳槽了,一类是一年内不满4个月又跳槽了,大部分都是跳槽前就已经开始算年薪了,所以基本上是按年薪算的。那么是不是只要在规定时间内算出年薪就一定要按此执行呢?这就涉及到工资薪金和其他所得如何计算的问题了。今天我们主要说说工资薪金和其他所得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计算,才能获得更好的扣除比例。工资薪金:1-12月份工资薪金计税基数为3000-3500+500块钱=12400元;7——11月份为5000元;1-12月份为3500元+2000块钱=2800元。我们以2018年1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如下: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扣除三险一金16000元;2、适用5%-45%税率;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累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3400元。

一、扣除三险一金,应纳税所得额

1、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和企业年金,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不超过本人工资总额12%。其中企业承担的部分由职工自己负担。2、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限额为2000元,按月计算缴纳数额不低于当月月均工资额5%的标准。3、医疗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相关补助,其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不低于200元;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在当地缴纳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4、工伤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因工伤事故导致伤残并获得一次性赔偿或者享受有关福利待遇的,其应纳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规定确定。5、生育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医疗、生育及相关费用支出提供税收优惠机制,减轻纳税人负担。

二、专项附加扣除,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成长和成才道路,每个家庭都有属于自己的赡养老人的支出项目。在孩子上大学之前,父母双方有一方每年可扣除5000元,到孩子上大学之后可扣除10000元。父母双方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赡养老年人发生的赡养费用,在扣除标准内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扣除。赡养老年人的支出可以由赡养人按月或者定额扣除,也可以由纳税人指定扣除。

三、三险一金中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本单位在岗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计息方法和提取规则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依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2%确定;计息方法为:采用月利率,即2%-4%区间;提取规则:在不改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下,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提取职工个人已缴纳部分;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企业应当在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一定期限后,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