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职工薪酬》,企业在发生人力成本的时候,应按如下公式进行核算:单位应付职工薪酬(正常工资)×100%×月工资/1+年终奖(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资),一般情况下人力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保险费、通讯费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扣除职工薪酬中用于支付给企业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的个人生活补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扣除项目。另外还可以扣除因工出差、公休日按不计入工资薪金处理的加班工资。因此,人力成本主要是员工提供的福利和奖金支出以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人力成本一般怎么结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支付员工薪酬(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二、支付未尽人员经费;三、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四、人力成本主要包括:企业劳动定额及员工福利费和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不对员工因加班所得或误发加班费应发放给被加班职工单位相关福利补贴时,应该按照规定及时向用工单位和社保基金征收机构报告。

1、按照劳动定额或福利费开支的福利性补贴,可以在发生额的一定期间内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也可以按有关规定直接在扣除当月或上月员工工资时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支出原则,规定了员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即除本准则第22号规定的情形外,企业在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各项收入中列支的各项支出,不得超过当期应发放给个人的薪酬总额的10%。企业在计算职工福利费负担额时,可从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中列支。企业对享受免税待遇的员工发给免税收入之外的补贴或费用,应从该员工实际发生而不得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或交通费之中列支。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条件且发放后经企业会计主管人员批准,不得从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中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该企业实际支付给个人的薪酬总额。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劳动者给予保障和抚恤优惠的福利待遇,应当计入职工福利费项目。

福利费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等项目。在进行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时,应区分不同的支付对象,合理确定福利费的适用对象。一般而言,对于正常的劳务关系,如夫妻关系等,不属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是属于个人生活范畴,因此可以允许发放的福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因工作原因未在企业任职或兼职的人员而言,即使是正常发放的福利也可以作为企业福利费来支付但是对于有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标准发放福利的情形下,则可以选择按照法定标准发放,从而有效地保障劳动者享有国家规定比例或规定标准的福利待遇;对于没有特殊原因而不能按上述标准发放福利的情形下可以选择退回,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员工提供了一些基本生活保障性质的收入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用来进行支出;对于员工家庭给予了一些非工资薪金性质以外的保障性质、生活补贴或津贴类的项目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用支出。

3、不得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发放职工福利。

按照规定,职工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福利性补贴。主要包括福利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补助等。②福利性补贴。主要包括慰问金、集体食堂经费补贴、疗养费用补贴、困难补助等。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奖励补贴(包括节育手术补贴、计划生育家庭生活补贴等)、探亲假补贴、探亲路费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