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人力资源是关键。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不同就业群体出台了针对性措施。有专家指出,未来我国的就业形势将呈现总体稳定、小幅增长的趋势。但随着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居民收入增加以及消费升级等因素的影响,劳动力成本也在不断上升。这将直接加大劳动者在就业中的压力,并导致劳动力供给过剩、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应对影响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和劳动力供求失衡双重压力?

1.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人才在实体经济发展

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存在人才流动的问题,要引导人才更多在实体经济发展,企业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而劳动密集型产业则是这个趋势,因此在人才流动方面,《通知》也明确指出,要推动建立健全相关的人才流动服务机制。一方面,要加快构建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劳动者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营造更加公平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劳动者在实体经济发展,通过技能提升和科技创新,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增长。“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向实体经济全领域渗透,现代服务业正成为发展方向。”上海市社科院副院长钱卫平说。他建议将这些新兴产业作为培育和引导各类人才的重点领域,鼓励有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到制造业企业就业。“可以从国家层面大力支持发展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加大相关财政投入力度。”钱卫平说。

2.降低用工成本:让企业留住人才

对于用工成本高企的情况,《通知》指出,要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尤其是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专业人才岗位,提供更多专业化服务,促进更多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增收。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产业升级与就业压力,民营企业发展受到一定制约。为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通知》对缓解用工负担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明确指出,对中小微企业吸纳职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依法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工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进行公益性岗位登记备案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此外,对中小微型企业实施灵活多样的员工招聘政策也是鼓励其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完善内部人才管理机制方面更是《通知》强调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措施以及培训补贴支持力度。

3.发展“互联网+”,降低用工成本

《通知》指出,鼓励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广阔的施展空间。《通知》指出,要进一步鼓励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降低用工成本,实现就业机会和岗位的精准匹配,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同时,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好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发展现代学徒制等培训模式,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为促进就业工作,《通知》要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求职创业政策帮扶机制;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工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开展城镇登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享受相关政策情况调查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监管及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支持企业开展就业创业“互联网+”行动,推进就业补助资金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评估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