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从劳动、工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主要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我们通常所说的人力成本,是指企业为保证生产经营需要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因此,人力成本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一个成功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能力或者经验;而企业需要具备这样一种能力吗?(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技能、资金和人脉等)才能更好地为其服务。

1.人力成本一般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工资和福利是企业主要的经费来源,由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总额一般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执行,一般在合同期限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公积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费用。(3)社会保险:员工应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项目是企业对职工提供社保服务的经费支出。职工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按月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中代扣代缴。(4)劳保福利:社会保险。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包括:养老保险费用、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提取。

2.财务人员在进行人力成本核算时,有一些常见的错误做法:

企业人力成本计算中有这样一个误区:将员工的工资按月或按季发,但实际发过多少次了?怎么又回到以前的账务处理?不就是把一月份发了多少嘛!还不是应该工资的那部分再提吗?》这部分内容,例如,公司为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但其实应该扣除在公司发工资之后,而且是以员工实际工作完成为准。企业应向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承担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等。

3.做账过程中遇到常见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如有企业为了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将员工的工资数据及相关成本费用做了加计扣除。但由于人员构成发生变化,计算员工工资时,却没有将员工人数考虑进去,于是,就导致了核算结果不准确。在实务中,因为工作量很大,会计往往不能按照正常核算标准把工资和福利计入成本费用。因为企业按照会计政策规定:职工福利费由单位代扣,职工福利费计入本单位成本。如果企业有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话,那是必须要计入成本费用里扣的。但又有很多会计认为:既然要扣除了,就不应该再扣了。如果没有扣就应该在费用里面列支,因为员工工资是由企业代扣的,如果扣除的话没有税会从费用里面扣,这就造成了税收成本增加。很多时候企业把税前扣除费用计入成本费用项目中是错误的,这是企业税收管理中必须要有的行为。就是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才可以税前扣除等。所以才需要计入收入成本并扣除了费用或没有达到扣除标准等情况。

4.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对这几种情况加以注意:

1)、计算人员少:一般情况下,核算人员人数比较少,基本没有必要再细分各岗位人数,根据行业特点,分别采用计件工资和奖金方式。2)、业务种类多:一般按照一个企业平均员工人数计算。但也有例外。例如某企业雇佣人数为30人~50人。这种情况,企业采用定员人数时,按照人数确定一个标准。3)、成本总额:这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直接人工成本、技术培训费用、业务招待费与差旅费开支。其中,差旅费支出与工资收入一起归集时需要将各项开支作加计扣除。3)、人工成本:在计算人力成本时应扣除的项目主要有:工资性补助和职工福利费(其中包括工会经费);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生育保险费及个人负担部分;职工福利补贴(仅限职工发放)。3)、支出项目:①.用于支付直接人工工资外的奖金与津贴、补贴(或其他福利费除外),以及由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②.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提供的福利。此外还有住房公积金等个人负担部分。例如对在本企业工作但未购买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金的个人,由本人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缴纳的部分(或按期缴存部分))。在上述费用中,由个人支付者应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