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上涨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虽然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但国家一直在努力调整劳动力的供应和成本。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劳动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岗位工作等六个方面内容的文件《关于促进企业职工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从五大方面对企业职工的工资待遇、劳动关系、培训及社会保险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其中明确指出企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且需要在工资中扣除社保费用。文件对于降低企业劳动者成本做出了重要规定,其中提到对工作中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予以支持和帮助,积极开展社会保障补缴工作等一系列政策,从体制机制上为员工提供了合法权益保障。文件要求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公益性岗位技能培训业务。
1、支持企业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技能培训。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开发职业培训课程、与职工签订培训协议等方式,为企业职工提供免费参加职业培训。鼓励建立以企业用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评价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符合条件的经认定的就业技能人才开展市场化评价并给予补贴。积极开展针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及零收入家庭、农村转移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推进精准对接、精准服务。2023年,将企业组织和个人参加免费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2、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社联动”,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研究出台企业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有关规定。实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政策,实现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现行的每月30元提高到每月80元,提高幅度达到50%以上。实施工伤保险保障能力提升计划,继续实施工伤保险重大项目补贴。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调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联动机制,及时调处劳动争议。
3、探索建立针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门面向农民和农民工开展培训的岗位。
文件中指出,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加班工资等方式稳定和扩大工资水平。这对员工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在薪酬待遇上多了一项选择。但有不少用人单位认为社保缴费基数越高越好,这无疑也增加了不合理成本。文件中指出不合理计算社会保险费基数和比例也是一大问题!具体来说一是不合理计算社会保险费基数;二是单位要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三是不合理支付加班工资;四是不合理解除劳动合同。
4、对劳动争议多发行业实施欠薪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促进行业稳定发展。
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强化联合执法。要结合各地实际,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重大项目为主,全面排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有企业重大项目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线索。督促在建项目按规定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有能力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优先安排其所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积极探索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商业保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