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有一定的人员费用,例如工资、奖金、津贴或其他福利,这些成本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是否能在税前税后(比如销售费)扣除?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可能引发税务机关的注意,因此企业要格外注意。下面我们就以销售提成和工资提成的区别为例对此进行分析。

一、概念

销售提成是指企业销售人员将销售收入直接分配给企业股东、销售人员或其他个人的一种经营行为。销售提成是指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对企业利润进行分配的一种形式。它与工资提成不同的是,销售提成不能直接计入职工薪酬(比如劳务报酬等)。销售提成也属于绩效支出,是指企业为了激励员工更好的完成销售任务而制定的绩效管理措施。这种措施可以对销售业绩进行调节,也可以激励员工更好的完成销售任务。

二、特点

在实际操作中,销售提成与工资提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税前税后的扣除要求也有一定的差异。1.税前税后扣除要求:销售提成是直接计入销售成本的产品销售费用。2.计算方法:根据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确定提成基数。3.计算依据:对销售额的考核以一定的基数为依据。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活动所提供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员工培训费、差旅费、设备购置开支及更新改造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摊销支出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费用,是指纳入生产经营计划或工作任务考核指标所规定的支出。上述两个案例中主要涉及销售提成和薪资提成两种情况。

四、企业所得税处理差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不超过工资总额8%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里的现金及应付款包括:销售商品(服务)产生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职工收取的现金;被投资单位支付给个人且不属于本通知所称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

五、法律风险提醒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有必要,可以通过合理的方法对销售提成进行合理的核算。销售提成也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中最重要的一项,也是最容易被税务机关发现的。因为这一项目与工资薪金收入相比所占比例更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薪酬支出,未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在收到职工薪酬时(特别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好相应的成本费用,在个人所得税前如实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