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从2023年1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案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降低城镇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25%,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含)、且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用人单位。上述用人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可从本单位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中返还一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到本单位工资总额之中。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企业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0人以上社会保险费参保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本通知所称“社会保险费率”是指城镇非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用工面临招用时适用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月工资收入30%(含本数)的缴费要求,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额计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和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个人社保缴费中列支并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1.5%-2%,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一般劳动可以是0.4%);对个体工商户实施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政府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经济下行压力的成因之一就是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如果企业缴费过高,将增加企业负担,企业运营成本会进一步增加,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减税降费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加了就业岗位,为企业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甚至“现金流”,对实现中国经济平稳发展是有利无害的。为了减轻社会负担、稳定就业,有必要采取相应的社会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目前世界主要经济体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般都在60%以上。例如:美国、德国、法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均为20%比例缴费。我国的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16%、18%、20%(部分国家)等。如前文所述“三险”中费率为8%计算。从费率来看:一是企业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统一为名义工资;二是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三是工伤保险费率规定;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一般规定为12%;五是用人单位所缴纳部分地方税收;六是部分小微企业缴纳税收优惠政策;七部分中央和地方财税体制改革措施等对社会保险进行降费,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社会保险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险种,我国实施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过高,导致企业负担过重、当期收入不能稳定来源等负担过重;另外是对企业影响较大,而且社会保险在我国社保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强制性等特征,成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其费率对企业成本、对经济增长有较大的影响。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社保负担加重,将影响到企业效益、职工就业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以及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参保意愿等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促进就业的稳定就业和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可以增强企业的信心、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凝聚力。从而增加企业活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减税降费“利好政策下经济社会发展”是政府

二、是落实“稳就业”这一宏观政策取向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压力持续增加。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达137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0%左右,但受经济下行影响,2023年预计我国就业形势仍将十分严峻,预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完成全年目标的110%-150%左右。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加大就业力度一直是国务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去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大对稳就业工作支持力度,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上年。今年以来已连续5个月保持在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或失业人员再就业85万人以上的较大规模。这些数据均说明“稳就业”已经成为今年政府各项政策落地的重要指标之一。失业保险费率从最初设定的1%降至0.25%后,对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起到了积极作用。当然了《方案》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1.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三年;2.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执行;3.各级财政对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测评价;4.将各地执行情况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国务院职业保障经办机构。

三、是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具体举措。

《方案》明确,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由16%降至16%,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2200亿元。对此,国务院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至16%,同时适当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自2023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含)的统筹地区,可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年限平均缴费比例提高至20%;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2023年4月30日;对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含)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至3个月。延长阶段性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方案》同时明确了相关配套措施如下:1.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含)的统筹地区提高工伤保险基金待遇支付水平;2.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3.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减免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实施期限到2023年4月30日;4.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各地要确保失业、工伤保险费用按时足额支付。

四、是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扩大有效需求的必然要求。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最高降至16%,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0.25%。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均低于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自2023年1月1日起下调为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经省级政府批准后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且上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用人单位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在9个月以上的可以支付月数;社会保险基金按现行规定支付期限内可解除社会保险关系的条件已不再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待遇审批手续……因此要把这一块考虑进去。

五、是实现就业基本保障的现实需要解决,也不符合“十三五”规划要求,必须降低;

为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就业,使广大劳动者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实现体面劳动者和体面劳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在努力。但是“降低社保费率”其实就是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方式缓解我们目前对于企业经营压力。现在我国企业的用人成本不断增加,如果不想降下来,只能不断提高用工成本。从国家到地方以及各个地方也都在采取各种办法来控制自己企业费用,增加企业资金支出。特别是目前我国劳动力成本在不断上升,社保费率也在不断降低。但由于企业所承担的劳动量不是很大,所以很多人宁愿降低一些收入给其他单位也要参保,如果这个工作不安排出去,就会造成失业、养老等的风险非常大;同时我国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要保持经济比较平稳与较快发展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六、这次“降费率”会持续一个时期,更长时间。

这次“降费率”的目标是“企业负担有所减轻,职工个人权益得到保障”,但并非是“一步到位”。社保待遇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及其他各项待遇。养老金待遇是指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发放和按时足额发放,即指国家给予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要按时足额支付。所以要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里的“费用”分开管理:养老金=累计结余/待遇发放水平所以这次降低社保费率后,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不足6个月的,可按规定补足;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部分,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部分,个人账户存储额全部划入国家社保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划付给基金;本次降费率方案实施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下调幅度超过50%;下调幅度高于50%;这次只降7%左右,下调后保持不变;但从明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比例为16%。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要注意这次是由职工养老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来分别过渡到缴费年限的,现在是职工社保缴费年限不能中断参保缴费了;另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拿出来部分支付利息了!所以这次“降费率”对我们所有人来说并没有什么直接好处,但是却有利于企业和职工更好地享受到国家推出实施的利好政策。未来随着国家社保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深化,这对劳动者会有非常大促进作用。不过还是建议大家能在养老、医疗保险里加入个人账户部分,以后可以将养老金更多地发放给本人或家人!总之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是一件坏事!也请大家多多支持中国有需要的人啊!企业多给职工和社保增加一点负担嘛!为国家发展做出贡献才是好啊!!!>你说呢??”…….”这次真的不能少了,大家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