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关系的。

什么是劳动关系呢?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与其职工之间,只要形成合法有效的劳动力给付的事实体 系就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反之则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那么到底什么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劳动关系呢?

1、主体资格不同

(1)在形式上具有平等性,任何一方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

(2)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3)合同相对性原则

(4)权利和义务的特定化

2、内容方面区别

(1)从性质上来说,前者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依附性的民事结合关系,而后者是一种特殊的身份隶属型的社会联系关系

(2) 从时间上来看,前者的期限比较短且不稳定,一般只有几个月或者几年左右的时间,后者的期间较长并且稳定

(3)从目的来看,前者是为了获得报酬或者是满足自身需要而产生的行为或结果 , 后者则是通过一定的手段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行为及结果 。

3、特征方面的区分

(1)雇佣与被雇用之间的对立统一

在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中存在着主仆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由于受雇人处于被动的地位,其人身权不受保护 ;另一方面由于雇主享有主动的地位,因此他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

(2 )两者存在明显的隶属性质

被雇佣者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主人的控制与管理,服从并执行主人的命令和要求;而被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3)、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基于意思自治的原则而产生的一种契约式的合 同关系。

(4 、两者均以相互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为目的

(5)二者都涉及一定量的财产关系

(6) 两者都有特定的当事人

(7)二者的产生原因都是出于某种需求

(8) 二者是建立在同一基础之上的两个不同的概念

(9)、两种类型的主体都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10),两种类型的客体都具有共同的特点

(11)、两种不同类型的纠纷解决方式相同

(12)、这两种类型主体的权益保障机制相似

(14) 两种类型的责任追究制度基本一致

(15) 双方当事人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双方的违约赔偿责任大体相当

(17) 两类合同的标的物均为服务

(18)两类合同的性质都属于双务有偿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