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职工建立的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它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为依据而成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合同性
这是其本质属性之一;由于这种特殊的关系是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所订立的合同产生并由该合同来规范和保护,因此被称为"劳动合同"。
2、平等协商性
即合同的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平等的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权利义务共同体。
3、法定性和约束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原则及规章制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执行国家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等,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劳动管理的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理念。作为社会财富重要生产力的工人队伍日益成为市场的主体力量。如何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好这一群体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对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三、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一)合法合理
合法的依据是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工会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民主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合理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1符合法律规定。2不违反公序良俗或公共利益。3尊重员工意愿。(二)调解为主
按照我国的国情和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进行纠纷的处理工作。对一般矛盾采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对一些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重大集体劳资问题要积极运用仲裁的方式进行处理。(三)预防为先
从源头上防止发生劳资冲突的发生。首先应当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完善用工管理制度、薪酬福利待遇保障机制等等。其次是要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技能,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四)、及时准确
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并妥善处置各种可能引发争议的苗头性问题。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协调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