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

一、员工录用规定:

1、凡经面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者方可正式聘用。

2、新进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费自理)。如发现身体不合格或患有传染性疾病等不能从事本岗位工作者将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如有其它情况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为1500/月左右,(含个人保险)转正后为2000元/月起+奖金500元左右。(根据工作表现而定),每月休息4天.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因本人原因造成企业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和医疗费用损失。

6、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料恕不退还!

二、员工的培训与使用

1、对新聘用的员工必须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对所学专业知识应作系统学习了解。

2、各工作岗位均需接受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未经上岗培训的不得擅自操作设备运行生产产品,否则视为严重失职,后果自负。同时严格控制非专业人员进入车间工作。

3、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力度,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三、考勤管理

1、每天上下班时间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执行,迟到早退一律以旷工论处,每班次缺勤超过2小时以上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

2、对于经常无故迟到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开除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其离职。

四、安全卫生

1、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做好现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

五、绩效考评

对各部门的工作业绩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