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业余文化教育事业",也就是说我国实行"劳有所得"。但是目前中国大多数工人都是靠体力工作来获取工资收入(即所谓的工作时间越长、工作时间越久就挣的越多),而不是通过自己的智力获得收益;而且中国的教育制度也严重制约着工人的素质提升和知识更新速度。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对我国的职工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1、脑力工作者

这类人是指具有高学历或高级技术等级的人员,他们从事的是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或者高端工业品,例如IT行业从业人员等。

对于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方式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采取高薪聘请的方式将这些人纳入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范畴之内来进行管理和考核。另一种就是对他们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具体内容请参照相关书籍)

2、体力工作人员

此类人员的范围包括所有在生产活动中直接参与生产的普通员工以及部分辅助性岗位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在企业的地位非常低贱,没有发言权也没有决策权甚至没有任何尊严可言!所以对这些人群必须进行严格规范化的企业管理手段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并保证产品质量及产量。

当然由于不同类型的企业所面临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因此上述两种管理办法也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和单位,只能根据自身的情况加以灵活运用而已。

总之,只有通过对各类员工的合理划分并进行有效管理才能够实现整个国家的经济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的。否则如果任由这种局面继续存在的话将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不堪最终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