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终止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期间为三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时(比如1月30日到2月底),那么3月份起就要承担双倍工资的责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交纳:(一)应当参加统筹养老、医疗等保险的;(二)依照法律规定应缴纳有关专项费用的。(三)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还应当在定点的医疗机构内用药的";"逾期仍不支付的",从欠缴次日起按日向本人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