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单位的责任
1、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使用与管理。
2、与被派出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事项;
3、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与用工单位共同做好被派遣劳动力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
4、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管理制度、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社会保险费缴纳办法等规章制度。
5、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说明书或者工作岗位说明表。
二、用人单位义务
(1)依法为被派出劳动者办理参加各项社会活动所需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证件的复印件;
(2)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被 派遣劳动 者 的 劳动定额 和 工资 标准 ;
(4)按照合同期限定期支付加班 费 。
三、被委托方权利
1.有权了解其使用的劳动力数量及其变化的情况,要求对方如实提供有关资料;2.有监督用人单方的权力;3.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享有解除劳动关系的选择权4.可以请求赔偿因违法终止或被退回而造成的损失5.其他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四、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履行约定的服务内容;3保守商业秘密;4接受对方的合理安排;5不得擅自转交他人;6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该信息7不利用所获得的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8.配合协助另一方完成相关工作9.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10.按期交纳费用11.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