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实行的是劳动合同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这一问题: 一.加强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 企业是经济实体,也是生产单位、经营主体和消费对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同时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以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等原因使劳动者与经营者之间出现了较大的利益差异,从而引发各种矛盾冲突及纠纷的发生,如劳资双方因工资分配不公而引起的罢工等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员工代表队伍来协助企业管理层做好工作。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基层党组织(或党支部),并成立了相应的群众团体—工会被吸收为会员后成为党领导下的群团机构。但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工人委员会或职代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的董事会是决策机构,依照法律行使职权";"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作出重大变更时",由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进行表决,"普通股每持有10份以上就应当举行1次临时股东代表大会"。可见在公司章程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董事长有权决定有关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重要事务的事项。所以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需要应该成立一个专门负责协调企业和员工关系的组织机构-即厂级集体协商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该小组的主要职能如下: 1.参与制订和实施本厂的改革方案; 2.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3.监督落实厂长责任制; 4.研究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状况的建议; 5.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要求 6.办理其他应由集体合同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完善岗位设置管理 2.健全用人标准 3.规范定岗定额 4.严格考勤纪律 5.强化奖惩激励 三.提高全体员工业务技能1.培训教育2.合理使用3.科学考核 四.增强全员主人翁意识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六.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