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关系的定义

1、集体劳动关系是指以组织形式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

2、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而签订的协议。它是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一种社会性规范文件;它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双方当事人约定即对双方都发生约束力。

3、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一方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诚实信用方式订立的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的工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制定规章制度,报有关人民政府备案或者经鉴证后生效,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以及由工会指导帮助的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

4、我国实行的是双向选择的市场就业机制。这种市场化的竞争原则使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自主权得到充分体现。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工资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求职者能否获得一份工作,因此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成为影响人们择业的重要因素之一。

5、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其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必须坚持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这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

6、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贯彻和实施,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将进一步融入全球一体化进程之中,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这对中国的劳动保障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需要,《社会保险法(草案)》于2001年12月份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2002年10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了该法的修正案稿,2003年6月经十届全国人大二次常委会第二次修订正式颁布了新的社保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03年的8月1日开始施行。

7、目前在中国内地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在内共有18个省市区制定了地方性养老保险政策或办法,其中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四省一市已出台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性的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其他地区正在研究制订中。

8、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失业保险体系,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都规定了明确的失业保障金给付期限,且一般不低于六个月。

9、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要健全城镇各种类型养老 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逐步解决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行业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这不仅关系到这些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而且也涉及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10、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构建新型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廉租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步伐";同时也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适用房和经济租赁房的试点工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

11、为了实现上述的目标,就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来缓解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同有限的财力之间的矛盾,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为此应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增加资金来源渠道,多管齐下增强各级政府的支付能力和调控能力。

12、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只有解决了他们的温饱问题和基本的居住环境之后才能考虑他们更高层次的需求,所以首先就要把解决好这部分人的生存和生活质量放在首位,从而带动其它方面的改善和提高。